创业风险投资论坛
以色列风险投资产业的成功实践及启示
2010-07-20 江苏省科技厅高新处 金永新
以色列是当今世界风险投资发展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深入研究其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经验,对于我国加快经济发展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积极借鉴意义。   
一、以色列风险投资取得的成效
以色列风险投资产业发展时间并不是很长。从1992年正式启动风险投资市场,政府投资1亿美元设立第一家国有风险投资基金,到今天已有130多家本土风险投资机构,管理资本规模超过100亿美元,投资企业1000多家,被誉为“第二硅谷”,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风险投资市场和世界上风险投资最发达的国家之一。风险投资产业的蓬勃发展,对以色列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创新型国家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一是加快了重大科技成果产生进程。创新立国、创业兴国的发展战略,赋予科技无限活力与巨大动力。风险投资把众多雄心勃勃的创业者同国家发展战略对接起来,极大地调动了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由此产生一系列重大技术突破。第一部手机是由设在以色列的摩托罗拉研发中心开发的;ICQ网络聊天工具是1996年4位以色列青年开发的;大多数WINDOWS NT 和XP操作系统都是在微软以色列研发中心开发的;闪存、ZIP压缩文件、IP电话等技术都诞生于以色列。2007年,以色列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了4.7%,位居全球第一,使以色列成为世界公认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活力最强的国家之一。
三是加快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程。风险投资把以色列领先的科研力量同产业结构转型对接起来,使之成为世界上科技成果产业化最成功的国家。在风险投资产业直接推动下,以色列成功实现从依赖传统农产品、钻石及军火出口,向民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转变的过程。目前,高科技产品同其他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额占据了以色列整个出口总额的75%,其国内手机使用率达到98%、电脑使用率达到43%、互联网使用率达到42%,均位居世界前列。
二、以色列风险投资的主要做法
以色列风险投资产业之所以发展迅速并达到世界领先地位,在于其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操作模式。
一是坚持政府率先投入。1992年直接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YOZMA基金,通过与私人资本“共同运作、共担风险”的方式,启动五年就支持了150家企业,有22家上市,筹集资金近10亿美元,其中政府资金占风险投资总量的1/3。尽管目前以色列政府在风险投资中的主导地位已有所下降,但仍通过参股风险基金来支持高科技产业发展,每年政府科研预算有90%是以风险投资方式支出。
二是坚持政府主动让利。以YOZMA基金为例,采用合伙人模式组建运作,政府持股40%,社会投资者持股60%。如果运作成功,6年后政府将基金中的股份原价出让给其它基金投资者,撤出政府资金;若运作失败,则政府与投资者共同承担损失。通过这种政府和社会结合、市场与计划结合的方式,丰富了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极大地提高了政府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坚持突出科技导向。目前国际对研究开发阶段风险投资的成功率大约为10%,而以色列取得了高于50%的成功率,这主要归功于以色列政府积极鼓励风险投资支持早期研发的政策导向。仅2004年,以色列就有428家高科技企业分享了15亿美元风险基金,其中有1亿多美元投给了54家萌芽公司,这比任何一个欧洲国家都多。政府积极鼓励研究开发,极大地调动社会资金和国外资金的初创项目和早期研发的投入热情,达到了“投资少、见效快”的目的。
四是坚持主动面向国际。由于国内资源和市场十分有限,以色列风险投资产业从创立之初就坚持走资金和市场“两头在外”的发展路子,即资金面向海外筹集,企业面向国际发展。目前40%以色列风险投资资金来源国外。大部分以色列公司将上市目标定位在欧美。仅2004年,就有9家公司在国外市场实现IPO,募集资金6.4亿美元;还完成了27起、总价7.06亿美元包括微软、西门子、Intel、NEC在内的国际并购。风险投资的国际化发展定位,既提升了产业整体管理水平,也找到了一条很快融入国际市场的渠道。
三、以色列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经验对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启示
以色列发展风险投资的做法和经验对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是必须把发展风险投资纳入国家或区域创新战略的重要内容。我国风险投资产业起步较晚,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风险投资事业成长迅速,短短二十五年,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跨越式发展,为保持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风险投资事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水平和还是规模都有很大差距,美国风险投资规模占GDP比重接近2%,以色列超过3%,而我国只有0.5%左右。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转型的关键阶段,必须充分抓住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日益完善和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的机遇,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把加快发展创业投资作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引擎,以创新与创业的双轮驱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二是必须把加大风险投资引导力度作为关键环节。以色列风险投资之所以培育了一批创新型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与政府的积极引导密不可分。这几年,我国通过设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等方式,积极支持初创期、种子期科技企业发展,并培育一批企业发展典型。但总的来看,引导力度还不大、作用也不显著,创业投资偏后、趋利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而以色列50%的引导基金是天使基金。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风险投资的引导力度,突出政府意图和科技导向,优化创业投资考核激励机制,引导创业投资更多、更早地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是必须把优化风险投资发展环境作为基本保障。以色列的实践表明,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在于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目前,我国风险投资已具有较好基础,国家和地方先后出台一系列鼓励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各地新建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科技创业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各类企业创业载体,并且许多孵化器还设立了由科技经费引导的种子资金,具备了初步投融资抚育功能。下一步,要抓住国家科技金融改革深化的机遇,加大科技金融改革的力度,加强区域性风险投资服务平台建设,抓好风险投资项目对接,更大力度推动科技企业“走出去”和促进海外创业资本“引进来”,进一步浓厚创业氛围,为风险投资发展创业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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