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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创业投资调查表填报说明(第三章)
2007-02-05

 

三、2008年创业风险投资资本来源构成(注释)

政府:指政府财政专项资金,由地方科技、财政、发展改革等职能部门管理,以股权投资或委托等方式交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运作的资金总量。

国有独资投资机构:指由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出资(占有)人代表管理的,以股权投资或其他方式交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运作的资金总量。

境内外资:是指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外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提供的创业资本,分为合资/合作机构、外商投资机构和港澳台独资3部分。其中:外商独资机构是指除港澳台以外的外商独资机构。

境外:是指中国境外的外资机构提供的创业资本。

合计:是指将所有的参股金额加总得到的数值。“较2006年增加或减少”一栏中的数字,当创业资本来源增加时直接填写具体数字即可,减少时在数字前填写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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