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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厅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科技金融战略合作
2010-05-28 资料来源:山东省科技厅 2010-4-14
近日,山东省科技厅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济南签署科技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确定,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金融产品将优先向山东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倾斜,通过山东省科技厅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作为执行单位,为山东省科技型企业在科技金融租赁、企业信用评级、中小企业贷款贷前审查、创业板上市、债券发行、资本并购、融资顾问等领域提供金融产品服务。
 在签订仪式上,翟鲁宁厅长指出,科技与金融结合是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确定的战略措施,是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瓶颈”的现实选择。科技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深化科技金融合作,应综合利用政府资助、科技贷款、资本市场、创业投资、发放债券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拓宽适应企业自主创新需要的融资渠道。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表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专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将尽力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助力山东科技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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